年度活動
服務宗旨及目標
我們相信家庭是社會的重要基石,是為下一代家庭成員提供實質及情感上支援的地方。
我們致力發掘及培育家庭本身的潛能,促進家庭成員間的溝通及關懷,提升他們一起解決問題的能力。透過提供多元化的社會服務,強化家庭功能,讓家庭成員在這環境中得到滋養,從而建立一個健康、愉快及富生命力的生活環境。
服務對象
於灣仔 *區内居住的人士,家庭及其家庭成員。
(*有關詳細服務範圍,可致電本中心查詢。)
服務内容
服務質素標準
服務質素標準 (SQS) 簡介
為確保公眾獲得優質的社會福利服務,貫徹「以客為本」的精神及加強福利服務 的問責性,社會福利署和受資助機構由一九九九至二零零零年度起,分三年逐步推行<服務表現監察制度>。其中包括津貼及服務協議、服務質素標準SQS及服務表現評估。
服務質素標準SQS內容
1. 具體描述福利服務單位在管理和提供服務方面應達致的標準 。
2. 概括下述四個反映社會福利服務整體目標或核心價值觀的原則:
~ 明確界定服務宗旨和目標,並公開服務的運作形式
~ 有效地管理資源,以提供有效率、靈活變通和不斷求進的管理制度
~ 滿足服務使用者的特定需要
~ 尊重服務使用者的權利
3. 在各項標準之下共有七十九條具體的準則,明確界定了管理及控制服務質素水平所需的程序
和指引。
16項標準
標準 1 ─ 服務資料
服務單位確保製備說明資料,清楚陳述其宗旨、目標和提供服務的形式,隨時讓
公眾索閱。
標準 2 ─ 檢討及修訂政策和程序
服務單位應檢討及修訂有關服務提供方面的政策和程序。
標準 3 ─ 運作及活動紀錄
服務單位存備其服務運作和活動的最新準確記錄。
標準 4 ─ 職務及責任
所有職員、管理人員、管理委員會和/或理事會或其他決策組織的職務及責任均
有清楚的界定。
標準 5 ─ 人力資源
服務單位/機構應實施有效的職員招聘、簽訂職員合約、發展、訓練、評估、調
派及紀律處分守則。
標準 6 ─ 計劃、評估及收集意見
服務單位定期計劃、檢討及評估本身的表現,並制定有效的機制,讓服務使用
者、職員及其他關注人士就服務單位的表現提出意見。
標準 7 ─ 財政管理
服務單位實施政策及程序以確保有效的財政管理。
標準 8 ─ 法律責任
服務單位遵守一切有關的法律責任。
標準 9 ─ 安全的環境
服務單位採取一切合理步驟,以確保職員及服務使用者處身於安全的環境。
標準 10 ─ 申請和退出服務
服務單位確保服務使用者獲得清楚明確的資料,知道如何申請接受和退出服務。
標準 11 ─ 評估服務使用者的需要
服務單位運用有計劃的方法以評估和滿足服務使用者的需要(不論服務對象是個
人、家庭、團體或社區)。
標準 12 ─ 知情的選擇
服務單位應盡量尊重服務使用者知情下作出服務選擇的權利。
標準 13 ─ 私人財產
服務單位應尊重服務使用者的私人財產。
標準 14 ─ 私隱和保密
服務單位尊重服務使用者保護私隱和保密的權利。
標準 15 ─ 申訴
每一位服務使用者及職員均有自由申訴其對機構或服務單位的不滿,而毋須憂慮遭
受責罰,所提出的申訴亦應得到處理。
標準 16 ─ 免受侵犯
服務單位應採取一切合理步驟,確保服務使用者免受侵犯。
服務條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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